十月五日實施反蒙面法 林鄭冀香港恢復平靜

2019年10月04日 18:24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聯同十六名司局長以珍惜香港,停止暴力為題見記者,宣佈將會在十月五日實施緊急法下的附屬條例反蒙面法,以應付連日來暴力升級的示威現場。她說雖然實施緊急法,但不代表香港已踏入緊急狀態。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說實施反蒙面法,已經平衡了個人負擔和社會利益,以達至合法的目的。市民如果在以下情況採用包括顏料、眼罩、口罩等蒙面,就已經犯法,最高可判半年至一年監禁及罰款兩萬五千元。

有市民擔心,反蒙面法沒有前例,容易誤墮法網,但是李家超不同意,他說有三種類似的人士可以獲得豁免。

林鄭月娥話目前最重要的是令社會回復平靜,保護營商環境。未來如果暴力問題得以解決,不排除會撤回反蒙面法條例。但是如果暴力程度惡化,政府會再思考其他方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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