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漲價後打折?這種「忽悠式」打折被明令禁止了

2020年12月02日 09:00 暫停

日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发布了《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明確禁止「忽悠式」打折伎倆。 經營者開展限時減價、折價等價格促銷活動的,應當顯著標明期限和條件。 經營者折價、減價,應當標明或者通過其他方便消費者認知的方式表明折價、減價的基準。

未標明基準的,應以同一經營者在同一經營場所內,活動前七日內最低成交價格為基準。 前7日內沒有交易的,折價、減價應以活動前最後一次交易價格為基準。 經營者通過積分、禮券、兌換券、代金券等折抵價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標明或者通過店堂告示等方式公開折價計算的具體辦法。 據悉,該規定將於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這樣一來,想先漲價後打折「忽悠」消費者的商家真的該停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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