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案楊家倫暴動縱火罪成 判監4年9個月

2017年04月10日 13:53

旺角騷亂案,早前被控暴動及縱火罪成的楊家倫,周一早上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聽取判刑,其中,暴動罪判監4年9個月,而縱火罪則判監4年3個月,兩罪同期執行。

案情指,32歲的大學電腦技術員楊家倫,於去年旺角騷亂中參與暴動和縱火燒的士被捕。法官郭啟安判刑時指心情難過,形容被告情況是相對「不幸」,因為他犯案前,可能不知道參與暴動的後果可以如此嚴重,但被告行為嚴重破壞社會安寧,判刑必須具阻嚇力,才可防止他人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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