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25日 18:04 赞好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宮接受利益罪,案件今日於高等法院作最後提訊。控罪指,曾蔭權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在無合理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深圳東海花園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曾蔭權作出或不作出,或曾經作出或不作出憑其行政長官或行政會議主席身分而作的行為,即傾向或保持傾向於優待雄濤廣播有限公司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他作出上述行為而接受該利益。曾蔭權出席聆訊後,在太太曾鮑笑薇陪同下離開。案件將於明日正式開審,預計審訊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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