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新聞】黃之鋒黃浩銘暫緩執行刑期申請被拒即時還押

2018年01月17日 19:38

2014年11月佔領行動期間,16人違反法庭禁制令,刑事藐視法庭罪成。其中兩名被黃之鋒及黃浩銘分別判監三個月及四個半月。兩人申請暫緩執行刑期被高等法院拒絕,需即時還押。
法官陳慶偉指,高等法院無權處理有關刑事藐視法庭罪行的暫緩刑期申請,有關申請應由上訴庭處理,因此拒絕兩人的申請。
而其餘被告包括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就被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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