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瀆職案敗訴 獲減刑至12個月即時收押

2018年07月20日 13:59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去年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後,其後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駁回上訴,刑期就由監禁20個月
減刑至12個月,即時還押。法庭將頒布書面判詞去解釋理據,代表曾蔭權自身大律師余承章要求申請保釋但上訴庭拒絕。出席的人包括有太太曾鮑笑薇,她表示對裁決感到「失望及心痛」,而兒子曾慶淳、曾慶衍、妹妹曾璟璇以及弟弟曾蔭培亦有到場。早前被判罪的曾蔭權服刑63日獲准保釋,就定罪、刑期同訟費命令提出上訴,現在上訴得直,曾蔭權只需支付控方訟費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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