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駁回梁頌恆游蕙禎上訴至終院申請

2017年01月16日 10:57

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早前被高等法院裁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今早被上訴庭駁回上訴至終審法院的申請,兩人要合共支付三十多萬元訟費。
梁頌恆在庭外表示,會直接上訴至終審法院,也會因應新的法律觀點及上訴理據,申請將一名英國御用大律師,以及香港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加入他們的法律團隊。梁頌恆承認目前在申請法援及開庭的按金都未準備好,但就指現時要交付按金的限期都未到。
上訴庭法官判詞指,立法會秘書長或主席,作為監誓人,只有相關的行政功能,當有需要時,法庭有責任檢視宣誓是否符合基本法第104條的憲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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