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佔領期間襲擊途人案 押後至下周三判刑

2017年12月29日 17:20

退休警司朱經緯在佔領行動期間,於旺角以警棍襲擊途人鄭仲恆,上星期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名成立,案件原定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經雙方求情後,法官押後至下星期三、即是1月3日判刑。

朱經緯在罪成後一直還押荔枝角收押所,早上由囚車押送到法院,辯方大律師表示,朱經緯事發時即將退休仍到前線執勤,對工作有熱誠,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律師又呈上40封求情信,部分由警務人員撰寫。

辯方大律師形容案件是不幸,當時警員已長時間執行職務,同時亦擔心事發地點可能會出現佔領,朱經緯當時相信使用武力是必須,或者可說他是一時判斷失誤,但根據法例他獲授權使用武力,判刑應考慮他的犯案意圖。

控罪指朱經緯於2014年11月26日在旺角彌敦道上海商業銀行外,襲擊行經上址的事主鄭仲恆,導致他身體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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