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嶽麓山旁毀林建4700平“私人跑道”,被判刑六個月

2020年11月27日 15:50

為方便健身,也方便朋友的滑翔傘試飛,長沙男子吳某在自家房屋旁的山林裡,建了一條140米長的私人跑道。但這件看起來很美好的事情,卻給他帶來6個月的“牢獄之災”。

11月26日,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吳某非法佔用農用地案,並當庭判處吳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嶽麓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初,被告人吳某萌生在長沙市岳麓區學士街道學華村某山上修建跑道的念頭,之後便與當地村民組簽署了租地協定。在未經國土、規劃、林業等主管部門審批同意,且未辦理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的情況下,吳某擅自對該山進行清表推平,並于當年9月對清表平整的土地部分進行硬化。經鑒定,吳某某毀壞並佔用的林地總面積為4722平方米,建成的主跑道長140米、寬8米。

相關部門介入後,2019年5月、2020年3月,吳某多次對其毀壞的林地進行補植復綠。岳麓法院認為,吳某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林地,改變被佔用林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嚴重毀壞,其行為已構成非法佔用農用地罪。

根據本案犯罪的事實、性質、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吳某具有自首、自願認罪認罰、多次對佔用林地復綠等情節,嶽麓法院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被告人吳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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