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批准保釋上訴 黎智英再遭還押

2020年12月31日 17:53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及欺詐罪,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律政司不服上訴,今日(31日)終審法院批出上訴申請,黎智英在等候審訊期間需要還押,上訴申請將在2021年2月1日處理。

律政司一方在陳詞時指,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錯誤解讀相關條文,認為違反國安法保釋條件應該比一般刑事罪高,維護國家安全至為重要,不能承受被告潛逃或再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又指國安法不是在香港法律共同法律體系下產生,沒有無罪假定。而違反國安法最高可判終身監禁,與謀殺罪相似,一般法庭不會給予謀殺罪保釋。

律政司一方在陳詞時指,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錯誤解讀相關條文,認為違反國安法保釋條件應該比一般刑事罪高,維護國家安全至為重要,不能承受被告潛逃或再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又指國安法不是在香港法律共同法律體系下產生,沒有無罪假定。而違反國安法最高可判終身監禁,與謀殺罪相似,一般法庭不會給予謀殺罪保釋。

上週黎智英獲高等法院批出保釋,條件包括以1000萬港元、除到警署及法院,24小時留在住所,不准接受訪問、不准在任何地方發表文章及評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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