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太太離婚獲5萬元勞動補償,是多或少?

2021年02月22日 11:16

很多女性在結婚生子之後,大部分心思都花在了家庭。還有一些人乾脆辭職,當起了全職媽媽,這種情況下如果丈夫主動提出離婚,對媽媽們來說真的是既傷心又傷財。

而近日,在北京就有一位全職太太,在離婚時向丈夫提出要家務勞動補償,最後法院怎樣判決?

在北京房山法院判決的這起離婚案件當中,夫妻雙方結婚五年,妻子王女士在婚姻當中,承擔了較多家庭生活的義務,例如撫養子女做家務等等,最終法院判決,丈夫陳先生支付王女士家務補償款5萬元。

陳先生與王女士2015年登記結婚,並育有一子。雙方2018年開始產生矛盾,並於2018年7月開始分居至今,陳先生多次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王女士說,婚後照顧孩子、料理家務,陳先生除了上班,其他家庭事務幾乎不關心也不參與,王女士要求分割財產,並賠償物質損失和精神。

判決引發網民熱議,有意見認為,女孩子在家裡承擔的家務比較多,5萬很少,請個傭人也要5千塊一個月,買菜煮飯,帶小孩子。亦有意見認為,大家都有付出吧,並不一定就是男的多女的少,或者女的多男的少,每個家庭不同。

根據民法典第1088條的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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