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東方文代取消公布季績不違反規則的背後...  

2021年08月03日 11:36

新東方(09901.HK)昨日公告,指出因應近期內地監管動態,將原定於昨日舉行的董事會會議及2021財年第四季度業績發布。公司於今日(3日)再發出公告,指出作為紐約交易所掛牌的外國私人發行人,據適用於紐交所規則或美國證券法,毋須登載季度業績或年度業績公告。公司須依法在其財政年度結束後4個月(即今年9月30日)內,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公開提交表格20-F年度報告,並獲准在必要時向證交會提交表格12b-25以要求額外延期15日。

公司再指出,由於是按香港上市規則第十九C章在香港第二上市,因此根據香港上市規則公司同樣毋須公布該等刊登文件。因此公司取消董事會會議及登載2021財年第四季業績,並無違返美國或香港任何規則。

公司指出,若公司因任何原因而未能按時提交,將與紐交所商討,以獲得其同意給予補救期,並同樣地將會就其香港合規義務採取適當行動。

此外,公司正在評估近期監管發展對其經營業績的影響,並將在未來的適當時間向其股東提供進一步更新資料。

公布提到20-F表格是指什麼?SEC表格20-F是要求所有在美國交易所上市的外國私人發行人必須提交在其財政年度結束後六個月內或財政年度結束日期發生變化時提交年度報告。

如果未能在適當的時間內向SEC提交表格20-F,紐約證交所上市公司將按照第802.01E節規定的程序進行處理。在交易所发出通知後,通常有六個月的「補救期」,交易所將對情況進行監控。在這段時間過後,或退市可以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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