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統一熊貓債資金管理 允許境外機構開展外匯套期保值

2021年12月02日 19:06

中國央行和外管局周四發布《境外機構境內發行債券資金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明確熊貓債資金信息登記、賬戶開立、資金匯兌及使用等管理要求,包括不對熊貓債募集資金留存境內或匯出境外進行限制,允許境外機構在境內開展外匯套期保值交易等。

規定還明確,境外機構在境內發債募集資金可匯往境外,也可留存境內。留存境內使用的,應符合直接投資、外債等管理規定。鼓勵發債募集資金以人民幣跨境收付和使用。

此外,允許境外機構基於實需原則辦理外匯衍生業務,管理境內發債的匯率風險,同時不限制境外機構外匯衍生品交易對手數量和類型。境外機構償還境內發債本金和利息、以及支付相關稅費的,可以從境外或境內匯入發債專用賬戶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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