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美國被指控與Facebook合謀在廣告市場取得優勢 兩公司均否認

2022年01月18日 12:06

近日有外媒報道,Google和Facebook在美國被指控合謀在廣告市場取得優勢,對此兩間公司都予以否認。

據悉,Facebook作為網上廣告的龍頭之一,向用戶提供「頭部競價」(Header Bidding,又稱Pre-Bidding 或Advance Bidding)的一種程序化交易廣告技術,幫助移動應用程式發布商、開發者提升廣告收益。

包括美國德州在內一些州聲稱,Google將Facebook發揮的作用視為對公司利潤豐厚的廣告業務的一個競爭威脅,遂Google同意讓Facebook通過Google自身技術進行的網上廣告拍賣中獲得優勢,包括從自身平台取得「資訊、速度」等優勢,令Facebook放棄發布商鐘意的「頭部競價」功能。

該訴狀最初於2020年12月被美國一些州入稟控告提出。後來,Google曾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其廣告業務所在的市場競爭激烈,且認為「該訴狀充滿了不準確內容,缺乏法律依據。」

Meta(Facebook母企)在本案中並未被列為被告,但公司也曾表示,與Google的協議增加了廣告位的競爭,讓發布商和廣告商受益。

去年,歐盟曾對Google展開反壟斷調查,以評估其是否偏袒自家線上顯示廣告技術服務,從而損害了競爭對手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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