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不小心駕駛罪成上訴被駁回 須即時入獄18天

2022年12月22日 11:30

藝人楊明前年涉醉酒駕駛,撞毀山頂馬己仙峽道一處路壆,佢承認不小心駕駛,被判入獄18日,但佢不服刑期上訴,今日被駁回,須即時服刑。

法官陳仲衡話,被告嘅不小心駕駛罪證鐵證如山,而佢反覆認罪,顯示悔意只係一般,原審無原則性犯錯,判刑亦唔係明顯過重。

楊明最初否認所有控罪,最後被裁定拒絕提供血液樣本罪不成立,但不小心駕駛罪成,佢之後又改為承認不小心駕駛。楊明2005年曾有酒駕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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