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叢培崑串謀收受利益罪成將上訴至終審法院

2015年12月18日 11:03

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及其前助手叢培崑,被控串謀收受利益的案件,原審法官潘兆童,早上在高等法院按上訴庭指示,裁定兩人涉收受利益罪成。陳志雲代表律師在庭上表示,將會上訴至終審法院。



控方首次引用防止賄賂條例,要求法庭下令禁止陳志雲擔任公共機構的董事或經理最多七年,並要求下令將控罪涉及的11.2萬元得益歸還給無綫。法官提出質疑,認為案件較其他貪污舞弊案輕微,控方亦同意案情不包括被告有不誠實意圖,對申請感到費解,認為控方應先徵詢無綫意見,才提出將得益交還。



現代電視記者黃筱姸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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