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云丛培昆串谋收受利益罪成将上诉至终审法院

2015年12月18日 11:03

无綫电视前业务总经理陈志云及其前助手丛培昆,被控串谋收受利益的案件,原审法官潘兆童,早上在高等法院按上诉庭指示,裁定两人涉收受利益罪成。陈志云代表律师在庭上表示,将会上诉至终审法院。



控方首次引用防止贿赂条例,要求法庭下令禁止陈志云担任公共机构的董事或经理最多七年,并要求下令将控罪涉及的11.2万元得益归还给无綫。法官提出质疑,认为案件较其他贪污舞弊案轻微,控方亦同意案情不包括被告有不诚实意图,对申请感到费解,认为控方应先徵询无綫意见,才提出将得益交还。



现代电视记者黄筱姸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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