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平台維權難 家長維權數月申訴屢被駁回

2018年05月15日 16:33

自從直播行業興起,就發生了很多次未成年小孩為打賞主播而花光父母的存款,如12歲男孩半個月打賞主播9萬多、14歲男孩2個月打賞主播16萬等等的消息越來越多,雖然直播平台上可以維權申訴,但真的有那麼簡單嗎?
2018年春節期間,在單親家庭中成長的9歲女孩在一天內,把母親關梅(化名)的5萬塊錢在直播平台以刷禮物形式全部打賞給不同主播,關梅發現后雖責備過女兒,但也自責與自己疏忽對女兒的關注,然而單親家庭的她們經濟情況并不富裕,基於女兒未成年,偷用家長的錢來消費打賞,受益方應當返還錢款,因此關梅踏上了維權的道路。

為了這筆錢,關梅提交了孩子和監護人的基本資訊,孩子登錄直播平台的帳號資訊,以及一些轉帳記錄的截圖不斷進行申訴,但維權數月以來,平台的回應始終是證據不足,申訴材料未通過審核而給予駁回。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未成年人將財產自願打賞給遊戲主播之時,雙方間的贈與合同即告成立,但因其監護人拒絕追認,故贈與合同並未生效。在這種情況下,監護人可以依法向遊戲主播和有關平台追討財產。但是在維權過程中,如何證明實際操作人是未成年人,是如今維權申訴中的一大難題。與其時候向遊戲主播和有關平台追討,家長應該提前做好預防措施,移動網路支付密碼不要輕易告訴孩子,並經常更換,出了事不能一味責罰,應反思對孩子是否足夠關心,並給予正確引導才是治標治本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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