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選被DQ劉小麗選舉呈請勝訴 陳凱欣並「非妥為當選」

2020年05月21日 19:08

九龍西立法會補選參選人劉小麗,去年被以主張港獨為由,被當時的選舉主任裁定其提名無效,她提出選舉呈請,今日獲高等法院裁定勝訴,而在補選九龍西議席中當選的現任議員陳凱欣非妥為當選。

判詞提到,選舉主任並無給予劉小麗機會,回應提名無效的資料,不論決定是否正確,過程均有不當。法官指在選舉主任作出影響劉小麗基本選舉權利的決定前,看不到情況緊急到選舉主任無可能給機會讓對方解釋,基於結果一樣,不需要給對方解釋機會的論點,法庭要小心處理,這個情況明顯不公。

對於選舉主任提出劉小麗在2016年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因此在同一個立法會任期內,競選或出任同一職位,亦被取消資格,未來競選立法會議員亦有可能被取消資格。法官亦認為論點是不合邏輯,表明不接納這個論點,指出宣誓案的判詞只是表明,劉小麗當日在立法會宣誓時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不能就此總結出她整體滿足憲制要求的能力

現時當選議員的陳凱欣並非妥為當選,即面臨喪失議員資格的危機。不過,如律政司及陳凱欣申請上訴,直至終審法院作裁決前,選舉呈請的判決會暫緩生效,即是陳仍然是議員。

是次劉小麗的選舉呈請勝訴為補選中第3宗同類事件,此前兩宗受裁決影響致「非妥為當選」的區諾軒和范國威亦失去議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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