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选被DQ刘小丽选举呈请胜诉 陈凯欣并「非妥为当选」

2020年05月21日 19:08

九龙西立法会补选参选人刘小丽,去年被以主张港独为由,被当时的选举主任裁定其提名无效,她提出选举呈请,今日获高等法院裁定胜诉,而在补选九龙西议席中当选的现任议员陈凯欣非妥为当选。

判词提到,选举主任并无给予刘小丽机会,回应提名无效的资料,不论决定是否正确,过程均有不当。法官指在选举主任作出影响刘小丽基本选举权利的决定前,看不到情况紧急到选举主任无可能给机会让对方解释,基於结果一样,不需要给对方解释机会的论点,法庭要小心处理,这个情况明显不公。

对於选举主任提出刘小丽在2016年被取消立法会议员资格,因此在同一个立法会任期内,竞选或出任同一职位,亦被取消资格,未来竞选立法会议员亦有可能被取消资格。法官亦认为论点是不合逻辑,表明不接纳这个论点,指出宣誓案的判词只是表明,刘小丽当日在立法会宣誓时并非真诚拥护《基本法》,不能就此总结出她整体满足宪制要求的能力

现时当选议员的陈凯欣并非妥为当选,即面临丧失议员资格的危机。不过,如律政司及陈凯欣申请上诉,直至终审法院作裁决前,选举呈请的判决会暂缓生效,即是陈仍然是议员。

是次刘小丽的选举呈请胜诉为补选中第3宗同类事件,此前两宗受裁决影响致「非妥为当选」的区诺轩和范国威亦失去议员资格。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