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輒冠以國際、全球、40字超長名稱:奇葩企業名稱當休矣

2021年01月26日 12:54

近年來,隨著企業開辦成本的不斷降低,企業名稱登記流程不斷簡化,也隨之出現了不少奇葩企業名稱。比如,有些企業名稱一味貪大求全,標榜權威。一些初創型企業並非出於實際需要,動輒冠以“國際、全球”等限定語,表面上看起來非常“高大上”,實際上卻名不符實;又如,有些名稱求洋求怪,以稀奇古怪的字眼博取眼球,甚至出現低俗化傾向,還有些企業為了標新立異,竟想出了長達40字的超長名稱……

有人說,企業起什麼名稱是自己的事情,不應剝奪企業的自主選擇權。但也要看到,作為一種社會代號,企業名稱不應突破法律底線,要遵守社會公序良俗,這是最起碼的底線。除此之外,在實際運作中,企業名稱也不應誤導消費者,甚至導致不正當競爭。種種投機取巧的行為,不僅對於提升企業知名度無益,也在很大程度上敗壞了社會風氣。

最新修訂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除明確了九類法律規定的禁忌情形外,還明確規定,企業名稱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詞,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從嚴審核,並報國務院批准;企業分支機搆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並綴以“分公司”“分廠”“分店”等字詞 ……從內容看,這些規定均具有較強的針對性,集中體現了放管結合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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