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辄冠以国际丶全球丶40字超长名称:奇葩企业名称当休矣

2021年01月26日 12:54

近年来,随着企业开办成本的不断降低,企业名称登记流程不断简化,也随之出现了不少奇葩企业名称。比如,有些企业名称一味贪大求全,标榜权威。一些初创型企业并非出於实际需要,动辄冠以“国际丶全球”等限定语,表面上看起来非常“高大上”,实际上却名不符实;又如,有些名称求洋求怪,以稀奇古怪的字眼博取眼球,甚至出现低俗化倾向,还有些企业为了标新立异,竟想出了长达40字的超长名称……

有人说,企业起什麽名称是自己的事情,不应剥夺企业的自主选择权。但也要看到,作为一种社会代号,企业名称不应突破法律底线,要遵守社会公序良俗,这是最起码的底线。除此之外,在实际运作中,企业名称也不应误导消费者,甚至导致不正当竞争。种种投机取巧的行为,不仅对於提升企业知名度无益,也在很大程度上败坏了社会风气。

最新修订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除明确了九类法律规定的禁忌情形外,还明确规定,企业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并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 ……从内容看,这些规定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集中体现了放管结合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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