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嬰遭虐至死兩被告判監5年4個月 法官斥生母無盡責任

2021年11月17日 17:20

一對同居情侶照顧友人一名不滿2歲的女兒,但2人多次虐待女嬰,致女嬰在2019年6月20日突心跳停頓死亡,2人承認一項虐兒罪,今日各被判入獄5年4個月。

法官黃崇厚判刑時指,需要傳達訊息,暴力及虐待幼童有嚴重後果,亦需要有阻嚇性,法官指,無論哪一個被告施虐,另一名被告都是視而不見,沒有阻止,認為是嚴重虐待事件。法官又斥責女嬰生母,無盡母親的責任,將女兒交給被告照顧,令女兒的成長及命運完全掌握在兩名被告手上,女嬰無法抗議或求助。法官又提到,女嬰兩名兄長獲安排到寄養家庭,但女嬰卻由被告照顧,促請當局要檢視問題。

案情指,女嬰去世時僅重8公斤,身體多達70處傷勢,頭部多處深部瘀傷。女被告求情指,指當時要照顧三名女兒,同時懷有身孕,備受壓力,為免女嬰送往寄養家庭才幫忙照顧,亦因為要照顧多名小孩,才用鐵鏈綁住女嬰。男被告指,女嬰有行為問題,他看到女嬰踢其女兒,才掌摑女嬰,現時深感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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