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惨購房人」:銀行貸款延誤 女生首付沒了層樓還要賠近500萬

2022年01月21日 15:38

2020年5月,在上海居住的伍女士計畫花共155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903萬港幣)在黃浦區購買一套180.09平方米商業用房。但在繳了首付745萬元之後,因銀行貸款審批延誤,無法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付尾款的伍女士,被賣方告上法庭。

按照合同規定,沒法交付尾款屬於違約。法院最終判決伍女士敗訴,她不僅要退出房子,還要支付違約金、房屋整修費等總計497.32萬元。

據悉,雙方於2020年5月份簽訂該房地產買賣協議,約定首付5成貸款5成,分次支付。根據合同,後期合同約定伍女士要在2020年8月30日前支付尾款完成過戶,否則「甲房(房地產商)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伍女士)除需要支付十個工作日的賠償金(按總房價款萬分之五每日計)以外,仍需向甲方支付相當於總房價款20%的違約金」。

可惜的是,伍女士的貸款直到2020年10月29日才被銀行審批通過,法院也只不過嚴格執行了相關條款。

有業內人士稱,問題就出在購房者沒仔細看購房合同上。以為自己能輕易拿到銀行貸款,但沒想到銀行具體何時放款受限於政策波動,具有不確定性,「選擇了風險,就要承擔相應的代價」。

最後,賠了房子之餘,還要賠付將近500萬,被不少網民稱為「最慘購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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