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惨购房人」:银行贷款延误 女生首付没了层楼还要赔近500万

2022年01月21日 15:38

2020年5月,在上海居住的伍女士计画花共155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1903万港币)在黄浦区购买一套180.09平方米商业用房。但在缴了首付745万元之後,因银行贷款审批延误,无法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付尾款的伍女士,被卖方告上法庭。

按照合同规定,没法交付尾款属於违约。法院最终判决伍女士败诉,她不仅要退出房子,还要支付违约金丶房屋整修费等总计497.32万元。

据悉,双方於2020年5月份签订该房地产买卖协议,约定首付5成贷款5成,分次支付。根据合同,後期合同约定伍女士要在2020年8月30日前支付尾款完成过户,否则「甲房(房地产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伍女士)除需要支付十个工作日的赔偿金(按总房价款万分之五每日计)以外,仍需向甲方支付相当於总房价款20%的违约金」。

可惜的是,伍女士的贷款直到2020年10月29日才被银行审批通过,法院也只不过严格执行了相关条款。

有业内人士称,问题就出在购房者没仔细看购房合同上。以为自己能轻易拿到银行贷款,但没想到银行具体何时放款受限於政策波动,具有不确定性,「选择了风险,就要承担相应的代价」。

最後,赔了房子之馀,还要赔付将近500万,被不少网民称为「最惨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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