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規定公屋租戶每2年申報狀況 收緊富戶政策限子女加名減世襲

2023年05月23日 10:28

現時公屋戶入住首10年不用作任何申報,據悉為避免出現濫用情況,更善用公屋資源,房署建議改為每2年申報1次;另針對住戶如作出虛假陳述,欺瞞房署方面,現時未有禁止有關住戶再申請公屋,房署擬建議不准有關住戶5年內再申請公屋,而因濫用公屋被收回公屋的住戶,亦由2年內不准再申請公屋,延長至5年。而住戶購買物業後的申報期限,亦會由現時在下一次申報期申報,收緊至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個月內,意味全面收緊富戶政策。
此外,據悉房委會亦擬收緊子女加戶等安排,將影響公屋「世襲」情況,房署建議只容許每間公屋只有1名成年子女,即長者戶主不可以為第2名成年子女「加名」,減少「世襲」問題,日後住戶要分戶將更為困難。
另外,公屋扣分制亦會「加辣」,消息指將建議亂拋垃圾、任由寵物隨處便溺,以及胡亂棄置裝修廢料、損毀或盜竊房委會財物等,「加辣」至扣7分和15分。換言之,若住戶破壞單位設施,重犯第2次便會被「叮走」。
當局亦擬修訂部分現行扣分範疇,包括將「拒絕」維修應由租戶負責保養的喉管或衞生設備,修訂至「沒有維修」,以及將「非法擺賣熟食」修訂為「非法擺賣商品服務、未經房屋署准許推廣、招攬、宣傳商業性質的服務」。
現時公屋扣分制中,違例時立即扣分的項目主要分為三大類,分別扣5分、7分和15分,如在兩年內被扣除的分數累計達16分,其租約或暫准證將被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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