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學堂0218:先儲蓄後消費

2021年02月18日 12:00

教導孩子先儲蓄後消費。對4- 6歲小朋友: 以簡單例子如保留一些糖果以後想吃時可再吃,去引導子女明白儲起利是錢的作用就是留待日後有需要時用。也可為子女準備錢罌,請他們將部分利是錢或零用錢放入錢罌,平日也可定時與他們數數錢罌內的金錢,體會儲蓄會慢慢增加。7-11歲小朋友:可與子女一起訂立真正屬於他們的儲蓄目標,鼓勵他們努力完成儲蓄大計,感受靠自己努力達到目標的滿足感,培養「先儲蓄後消費」的習慣。
教導子女財分三份。4- 6歲小朋友:教導子女所收到的利是錢或零用錢不可以全數拿去買東西,而是應該將一部分儲起來。
7-11歲小朋友:鼓勵子女實踐「財分三份」的用錢原則﹕即是將金錢分為儲蓄、捐獻及消費。可利用投委會「利是錢收支計算機」記錄所收到的利是錢,先撥出一部分金錢作儲蓄,再計劃分配如何分配餘下的金錢作消費及捐款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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