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政才受贿罪成 一审判无期徒刑

2018年05月08日 12:37

中央政治局前委员丶重庆前市委书记孙政才因受贿罪,被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亦需追缴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孙政才表示真诚认罪丶悔罪,不会上诉,将认真接受改造。案情指出,孙政才自2002年起,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中标丶项目审批丶企业经营及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夥同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财物,涉及金额逾1.7亿元人民币。法院认为,孙政才作为高级领导干部,漠视法律,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严重破坏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侵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败坏国家工作人员声誉,但鉴於孙政才被捕後,主动交代案情,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因此依法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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