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秀被用作店铺宣传图 买家状告卖家获赔逾1.5万元

2020年03月26日 15:48

最近浙江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肖像权纠纷案,这次案件双方分别是淘宝的买家和卖家。案件缘由因天猫平台一间旗舰店擅自使用了别人家小朋友的照片作为广告宣传图,由此引发了纷争。

早在去年初,温州戴女士在天猫上给女儿购买儿童脚踏车,可是没多久,戴女士好友在同一家店铺里竟然发现了戴女士女儿的照片被用作宣传图。而在这个被代言的图下面,显示着该款脚踏车产品销量达到近700件。

据当事人所述,该照片正是自己拍下并发在朋友圈的,并不知道商家如何盗用了自己的图片。

在得知女儿肖像权被侵犯後,戴女士选择与店铺协商但并未达成一致,随後戴女士一纸诉状将这家淘宝店铺告上了法庭。

最後经过法院判决,淘宝店铺必须停止侵权并公开道歉,此外还需赔偿戴女士一方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15820元。

法官提醒,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一样享有肖像权,如若想要取用其个人照片丶图片以及视频等内容,需要经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而以营利为目的取用未成年人照片的行为,无疑触碰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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