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得有房丶父母不能是农村的” 不满相亲对象她索赔3万8

2020年05月22日 15:05

在“520”这样一个充满爱意的日子,陈女士却和婚恋服务公司对簿公堂。

为了找到心仪的伴侣,陈女士一掷近3万元与一家婚恋服务公司签订合同,享受精准匹配择偶服务。但陈女士认为,婚恋服务公司推荐的男士不符合她提出的“在京有房”丶“父母不能是农村的”要求,以违约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返还服务费并支付违约金等共计38000馀元。

此案近日在北京西城法院开庭审理。这位男士条件其实非常优秀,年薪50万,也有购房意愿,只是在京尚未买房。陈女士称已明确告知婚恋顾问男方要有房,父母不是农村的,担心将来养老负担较重。婚恋服务公司代理人回应,这位男士家原来是在农村,後来在城镇买了房,搬到了城镇,农村还有楼,两边都有房。通过自己的努力到了城镇,在城镇里买房丶生活,难道说出生在农村就永远是农村人?

经过法官辨法析理,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定,一致同意在扣除两次服务费用後,由婚恋服务公司将剩馀24000余元服务费退还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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