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围警总案:黄之锋囚13.5月丶周庭囚10月丶林朗彦囚7月

2020年12月02日 17:20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丶主席林朗彦及成员周庭涉在19年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被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3项罪名,3人早前认罪,2日宣判黄之锋囚13.5月丶周庭囚10月丶林朗彦囚7月,三人即时入狱,周庭申请保释等候刑期覆核被拒。黄之锋进入羁押室前向公众席大叫撑住,林朗彦则表示绝不後悔,而周庭就不断哭泣。

裁判官王诗丽指,在骚乱增加的情况下,本案案情严重,当中有人各精於言语丶部署及後勤,黄之锋作为领导及组织者明显更积极参与,因此判刑要具阻吓性,免有人有样学样,需要反映法庭维护公众秩序的决心。

案情指,当日超过400名示威者聚集金钟夏悫道,其中黄与林用扩音器呼吁包围警总,周亦跟随叫喊。控方指黄扮演领导角色,曾呼吁示威者叫更多朋友到场,当晚10点又要求示威者举手报票去留意向。而警方检取黄之锋的手机,指根据黄的通讯记录,包围警总前一晚打算中午呼吁到夏慤花园聚集,下午2时包围警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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