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学堂1018:如何以收购方式进行私有化?

2021年10月18日 12:00

私有化是指由控权股东提出并向其他小股东全数买入他们持有股份。如私有化成功,上市公司会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上市地位。作为小股东,面对私有化建议时,紧记行使你的表决权。你的投票再加上足够数目的小股东的票数,有可能影响私有化建议的最终结果。而私有化通常由控权股东提出,以现金或证券(附有或不附有现金选择权)的方式,向其他小股东全数买入股份。如私有化成功,上市公司会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申请撤销上市地位。私有化的原因有很多,例如:有些上市公司的股份在联交所的交投并不活跃,或市场上的股价相对每股资产净值出现很大的折让;或某些公司的股份的公众持股量未能达致联交所的要求;又或上市公司对维持上市地位的成本所作的考虑等。而上市公司可以通过「收购」或「协议安排」的方式完成私有化。
一般如何以收购方式进行私有化? 控权股东可向所有股东提出全面收购的建议,以收购他们的股份。如果被收购的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当控权股东 (包括与他一致行动的人士) 累计取得在提出收购建议时可接纳建议的股份以价值计的 90% 时,他便有权可以选择强制收购馀下的股份。如被收购的公司在外国注册成立,控权股东则须根据当地有关法例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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