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拟订法例改善建造工程付款保障及引入争议审裁机制

2023年11月23日 17:58

政府提出建造业付款保障条例草案,立法建议改善合约付款的条款、引入一套迅速审裁机制以排解中途付款争议,以及让申索方在因不获付款的特定情况下可暂时放缓或停止工作,当局争取在明年上半年提交立法会审议,以制定成为法例。

发展局向立法会提交文件指出,拟议条例对一些不公平的付款条款作出规范,包括将订明「有条件付款」的合约条款无效及规定付款方,须在收到申索方的付款申索後的不多於30日内作出回应,而付款期由付款申索後计不可多於60日,以确保申索方可以适时获得应得款项。

当局建议引入审裁机制,如付款方没有在限期内作出回应,或没有在限期内支付已𠄘𠄘诺的款额,或申索方就付款方回应的金额提出异议,申索方有权将付款争议提请审裁,由审裁员提名团体委任一位独立的审裁员审裁付款争议,作出迅速及具约束力的裁决。

拟议条例提出,申索方可就行使减慢工作进度或暂时停工权利而造成的延误及支出,获得额外工期以完成其合约,并获合理的费用及开支,以保障申索方在不获付款的特定情况下,毋须因合约的要求继续执行工作及额外垫支费用,以减低所承受不必要的财政压力与风险。

拟议条例涵盖所有政府、指定法定及公共机构或企业所采购的建造工程、相关服务及材料及机械供应等合约,主合约金额指定金额门槛分别不少於500万及50万元。亦涵盖主合约不少於指定金额的私营界别新建工程、现有楼宇或设施建造业合约,但不包括室内装修或楼宇维修,以及不需要根据《建筑物条例》获得建筑事务监督批准的非住宅屋宇设备保养维修或商铺翻新等。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