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车长揸车疑「瞌眼瞓」被乘客叫醒 目击者:佢睡到摇头晃脑十分吓人 涉事巴士行驶游客热门路线
2025年04月30日 11:00
有网民(28日)搭乘大屿山23号路线的巴士,该路线巴士,来往东涌及昂坪,有不少游客搭乘前往天坛大佛、宝莲禅寺、昂坪360等热门旅游景点。但发现车长竟然全程疑「瞌眼瞓」,事主看到戴口罩的司机,随车身晃动,有疑似「钓鱼」瞌眼瞓的情况。之後头部自然地向後方左侧挨後,见到他双眼紧闭,彷佛已进入睡乡。
未几车长头部突瘫软垂下,之後突然一下向前「锺」,他即时惊醒,他望向左面,又继续扭軚驾车,该目击网民指该巴士车长「只一两分钟清醒一下」,「睡到摇头晃脑,十分吓人」,
不过,为了行车安全,楼主透露最後还是有叫醒该巴士车长,「我说:司机大哥!唔好瞓了啵!」结果,该车长「醒了2分钟左右」,其後车便到总站,他们便下车。
运输署:非常关注事件,涉事车长已被停职调查,并已向有关专营巴士营办商跟进了解。巴士公司经初步调查後表示,事件发生於4月28日,涉事车长已被暂停驾驶职务,以待巴士公司作进一步的调查及跟进。
帖文引发热烈回响,当中不少内地网民留言形容情况「好恐怖」「好可怕」,认为楼主当时应该赶紧叫醒该巴士车长,而非拍片,并应向有关方面投诉。
有曾来港旅游的内地网民指出,现场路段多弯路,若巴士车长睡着随时发生严重意外。
署方已提醒该专营巴士营办商,在编订车长更份时须确保车长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并且需要留意巴士车长的精神状态。若发现有车长精神欠佳,应即时停止其驾驶职务,以保障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37条,司机驾驶汽车的方式,显然大有可能对其他道路使用者、车上的乘客或司机本身造成受伤的危险,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便可能构成「危险驾驶」,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港币2万5千元及监禁3年。
未几车长头部突瘫软垂下,之後突然一下向前「锺」,他即时惊醒,他望向左面,又继续扭軚驾车,该目击网民指该巴士车长「只一两分钟清醒一下」,「睡到摇头晃脑,十分吓人」,
不过,为了行车安全,楼主透露最後还是有叫醒该巴士车长,「我说:司机大哥!唔好瞓了啵!」结果,该车长「醒了2分钟左右」,其後车便到总站,他们便下车。
运输署:非常关注事件,涉事车长已被停职调查,并已向有关专营巴士营办商跟进了解。巴士公司经初步调查後表示,事件发生於4月28日,涉事车长已被暂停驾驶职务,以待巴士公司作进一步的调查及跟进。
帖文引发热烈回响,当中不少内地网民留言形容情况「好恐怖」「好可怕」,认为楼主当时应该赶紧叫醒该巴士车长,而非拍片,并应向有关方面投诉。
有曾来港旅游的内地网民指出,现场路段多弯路,若巴士车长睡着随时发生严重意外。
署方已提醒该专营巴士营办商,在编订车长更份时须确保车长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并且需要留意巴士车长的精神状态。若发现有车长精神欠佳,应即时停止其驾驶职务,以保障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37条,司机驾驶汽车的方式,显然大有可能对其他道路使用者、车上的乘客或司机本身造成受伤的危险,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便可能构成「危险驾驶」,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港币2万5千元及监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