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重击高片酬现象:演员片酬超预算40%的将拿不到许可证

2018年08月08日 17:41

一直以来,国家广电总局不断对演员高片酬乱象进行整治。有消息称,广电总局或将在近期发布新规;这是继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介入影视行业“阴阳合同”事件後,广电总局再次对高片酬进行重拳出击。据了解,广电总局主要整治内容有,网络平台购买大古装剧每集不能超800万,现代剧根据演员和制作每集不得超过600万丶400万和300万;剧集在制作完成送审後,在拿到发行许可证前必须将剧组整体预算上报至广电总局,同时还要附带所有获得报酬的演员账户的银行账单,若演员片酬超过了剧集整体预算的40%将禁止发放发行许可证。事实上,40%的片酬比例并不是最近才有的规定。早在2017年9月,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电视制片委员会丶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丶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丶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联合发布的《关於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於总片酬的30%。近年来,演员片酬过高已成为影视行业的普遍性问题,据着名编剧高满堂曾斥责一些明星一部戏的片酬能够占到总投资的80%,导致剧集後期制作困难。同时,高片酬伴随着高税收,这无论对演员还是制片方都是不小的压力。有影视业内的专业人士表示,新规里的“杀手锏”并不是片酬比例,而是“禁止发放发行许可证”;若此次给平台设置购剧价格上限,在加上禁止发放发行许可证,“双管齐下”或许才能起到真正的整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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