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代购吗?代购妈妈被判刑10年处罚550万元!

2018年11月07日 17:51

代购在内地愈来愈流行,你有透过代购买东西吗?或者是你有做代购吗?近日,一封「代购妈妈游燕」的公开道歉信在网络间疯传了!这封信在月初贴在一家进口服装网店,署名为店主游燕,信中写着: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现在广州女子监狱,因为这个店铺做进口代购被判刑10年,并处罚金550万。原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早前作出终审判决,网店店主游燕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10年丶罚款550万,5000多件服装鞋包等货物被没收。事件由2013年说起,游燕开始从香港进口服装,做起代购生意。她会通过顺丰快递及自己随身把货物带回来,在网店销售,最多一个月有十几万的流水。直至2017年3月,游燕从香港订货回来,走过珠海九洲海关时被拘留,其後侦查人员搜查她的仓库和住所,今年2月,珠海中院核定她逃税逾300万元,一审裁定游燕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上诉後广东高院维持原判。事实上,这并不是第一宗代购被判罚的案件。早在2013年,已有一宗被称为「代购走私第一案」,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而对比过去数宗案件,今次判刑算是最重。法律界人士强调,代购本身并不违法,只要正常缴纳关税,是完全合法的。不过若然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便构成走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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