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反欺诈联盟成立:网络犯罪一年可造成4000亿损失

2018年12月21日 16:05

近日,黑瞳科技联合创始人兼董事时维在黑瞳科技成果发布会上指出,互联网欺诈现已变成非常专业化和产业化,欺诈团夥有专门的设备丶团队,专业的方案,形成完成的产业年,从而给互联网金融行业造成巨大的损失和挑战。

根据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通报,我国网络犯罪导致的损失占GDP的0.63%,一年损失金额高达4000多亿人民币。时维表示,损失金额表面上由互联网金融的从业者或企业买单,但为了弥补这部分损失,企业就会提高资金服务的价格,相对应的资金需求者就要为此付出更高的利息丶更高的资金成本。这麽一来,欺诈所造成的损失是全社会在埋单。

目前,市面上提供反欺诈服务的企业大致可分为这几大流派:数据流丶规则流丶技术流丶平台流,然而真正能落地智能反欺诈来应对新型欺诈问题的却寥寥无几。据卡内基梅隆大学教授丶美国Acorns公司首席数据科学家种骥科先生认为,我国作为发展中的国家,信息体系较为缺乏,数据质量很难有保障;也正因为整个体系的不完整,所以欺诈成本会相对较低,第三方骗贷丶个人提供假信息的情况非常严重。同时,从团夥作案的角度来说,因为这些防控技术的不完善,造成一些中介机构帮助个人客户成功获得一些金融服务机构的授信,也正是这些中介机构,没有相应评分机制的约束,也成为欺诈团夥的一部分。

据了解,黑瞳科技为解决传统反欺诈手段受制於数据维度单一丶技术滞後於新型欺诈手段丶无法应对多样化场景这三大同店,联合权威机构及业内多家智能企业,发起了“互联网金融反诈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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