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偷渡案判刑 谭耀宗:从轻发落

2020年12月30日 16:44

12名港人偷渡案,深圳盐田法院今日(30日)宣判,邓棨然及乔映瑜涉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的分别囚3年丶罚款2万人民币及囚2年丶罚款1万5元。而涉偷越边境罪的郑子豪丶严文谦丶张铭裕丶张俊富丶黄伟然丶李子贤丶李宇轩丶郭子麟囚7个月及罚款1万元。法庭指,邓棨然丶乔映瑜是受他人组织实施犯罪,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可依法减轻处罚,郑子豪等8人可依法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丶危害後果丶悔罪表现以及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法庭作出上述判决。

另外,深圳盐田人民检察院公告,表示经依法审查丶不公开听证,对自愿认罪的两名涉偷渡未成年港人作出不起诉决定。香港警方表示,2名未成年人已由内地移交到香港,会先送入隔离营,再就本身案件上庭。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认为组织偷渡被判2至3年是从轻发落,他又表示,其中8人扣减被羁押的时间,预料3个月後可回香港,另有两名未成名被告,相信有悔罪表现所以不获起诉。

翻查网络资料,云南一带不时有人犯下偷渡罪,不论入境或出境。其中今年5月初,湖南岳阳一名姓殷男子先後组织4次共16人偷渡至缅甸从事电信诈骗工作,被判刑7年,罚款两万元,一名姓刘男子涉偷越国(边)境罪判刑4个月,罚款2000元。其馀人士则给应相应行政处罚。
同年4月亦有7人在云南组织中国人偷渡至缅甸,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刑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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