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曾批准黎智英保释 条件严厉

2021年02月09日 11:47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违国安法案,律政司今日在终审法院上诉得直,黎智英保释被撤销。
判词指,原审法官李运腾在审理保释时,错误将国安法42条与刑事诉讼程序条例所列的酌情考虑混为一谈,法院指,国安法42条加入严格门槛,但原审法官视为没什麽影响,因此裁定高等法院对黎智英的保释必须搁置,而黎智英需要继续还押。但黎智英可以重新申请覆核拒批保释的裁决,但不会由终审法院处理。

而黎智英的代表律师透露,将会重新提出保释申请。这次保释上诉由5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处理,包括终院首席法官张举能丶常任法官李义丶霍兆刚丶非常任法官陈兆恺及司徒敬。

黎智英在去年12月初被捕,後来被控欺诈罪及勾结外国危害国家安全罪,他多次申请保释被拒後,23日获高等法院李运腾批准保释,但保释条件包括1000万元,不得接受访问及发生任何评论,除到法庭及警署需24小时留在家中等等,但律政司不服上诉至终审法院。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