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维园案 李卓人何秀兰入狱 李铭柱吴霭仪等缓刑

2021年04月16日 17:44

2019年8月18日维园集会案,9名民主派被控「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法庭今日(16日)判刑,梁国雄判囚18个月;黎智英被及李卓人判囚12个月;区诺轩判囚10个月;何秀兰判囚8个月,以上5人需要即时服刑。而李柱铭判囚11个月,缓刑24 个月。吴霭仪判囚12个月,缓刑24个月。何俊仁判囚 12 个月,缓刑24个月。梁耀忠判囚 8个月,缓刑12个月。

法官胡雅文判刑时指,针对非法集结判刑须有阻吓性,而维持公众秩序,她表示案例没有提子,不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结不可判处监禁式刑罚。她表示,考虑到案件严重性,包括集会规模及有机会衍生暴力,因此判监是唯一选择。她表示,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量刑起点为18个月,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量刑起点则为12 个月,考虑到各被告的年龄丶案底丶健康情况丶及对社会贡献等後,作出不同刑期扣减。

9人今日上午求情,其中代表何俊仁和李柱铭的律师夏伟志指,二人是公众人物,资深法律人员,广受大众欢迎,而游行非暴力,二人也一直反对使用暴力,李柱铭更是首次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二人无意进行严重警民冲突。他表示,即时监禁不适用本案,去锁起两位一生服务社会的老人。



吴霭仪则自行在庭上求情,18年来一直尽力守护法治,但当人民权利被侵犯,就要强硬回应,她表示,法律应该保障人民权利,是不是夺去。她又引用英国着名法官的名句,指自己是法律的仆人,但人民行先於法律,因为法律必须为人民服务,而非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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