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学堂0802:投资者买卖「黑市期指」是否受现行法例保障?

2021年08月02日 12:00

所谓「黑市期指」交易,泛指那些非经由香港期货交易所(期交所)进行的恒生指数期货合约买卖。任何人在本港经营黑市期指买卖,均属违法,违例者可被检控。

为吸引投资者参与,经营黑市期指买卖的公司多以低按金,甚至不收按金作招徕;有些不法之徒更可能利用跟持牌交易商相近的公司名称,企图混淆视听,欺骗投资者。由於黑期买卖并非在期交所进行,因此当黑期公司出现失责或倒闭的情况时,投资者不会受到投资者赔偿基金的保障。

即使投资者可以从买卖黑期中获利,一旦有关公司拖欠还款,投资者也可能无从追讨索偿。

投资者买卖「黑市期指」,假若黑期买卖的经营者是香港境外的公司,那麽即使他们所买卖的产品与香港的金融市场有关,这些境外机构的运作亦不在证监会管辖范围内,证监会并无法定权力向他们采取行动。

因此,投资者买卖黑市期指,不单止承担极高风险,而且不受现行法例保障。为保障自己,投资者如有意在期交所买卖恒生指数期货,就应与获准进行受规管活动第2类:期货合约交易的持牌或注册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前亦应先向监管机构核实有关中介人的持牌状况,千万不要因贪一时便宜,而堕入不法之徒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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