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游行案 梁国雄杨森等7民主派判入狱11至16个月

2021年09月01日 16:57

2019年10月20日,民阵发起游行但被警方拒发不反对通知书,期後有民主派带领当天游行,梁国雄丶杨森丶陈皓桓丶何秀兰丶何俊仁丶黄浩铭和吴文远7人之後被控被控煽惑或组织未经批准集结,7人认罪,今日(1日)被判入狱11至16个月。

陈皓桓丶梁国雄及何俊仁各被判囚16个月,黄浩铭及何秀兰被判囚14个月,吴文远被判囚12个月,而杨森被判囚11个月。除黄浩铭外,其馀6人都分别因818丶831及10月1的反修例示威被判刑,刑期14个月至22个月,即6人今次虽多了一项罪,但总刑期没有增加。

法官胡雅文指,当时社会动荡,发生大规模暴力事件,各被告明知而鼓励公众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这成社会混乱,法庭判适当刑罚,但考虑各被告涉同类案件的判刑,因此避免重复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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