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案杨家伦暴动纵火罪成 判监4年9个月

2017年04月10日 13:53

旺角骚乱案,早前被控暴动及纵火罪成的杨家伦,周一早上由囚车押送至区域法院听取判刑,其中,暴动罪判监4年9个月,而纵火罪则判监4年3个月,两罪同期执行。

案情指,32岁的大学电脑技术员杨家伦,於去年旺角骚乱中参与暴动和纵火烧的士被捕。法官郭启安判刑时指心情难过,形容被告情况是相对「不幸」,因为他犯案前,可能不知道参与暴动的後果可以如此严重,但被告行为严重破坏社会安宁,判刑必须具阻吓力,才可防止他人仿效。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