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抗争手法或违国安法 何君尧 香港仍有责任为23条立法
2020年07月07日 19:44
《港区国安法》立法一星期,其中《第43条实施细则》今日生效,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今午(7日)举办法律论坛,向特区政府为国安法细节提出意见。
基金会主席马恩国称,基金会就《港区国安法》颁布前提出了数点意见,分别为言论港独、最低刑罚、最终证据认定权、外籍法官、两法抵触等。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的经民联议员梁美芬认为,港区国安法被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等於与《基本法》有着同等法律地位。
她认为这些做法绝对是违法22条第3款,涉嫌「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有机会违反港区国安法新订立的「颠覆国家政权罪」。
他又指,如判国及窃取国家机密之罪行,在现时《港区国安法》之下未有涵盖,他认为若建制派在立法会换届後能够取得37席以上,港府应就23条立法问题提上议程。
基金会主席马恩国称,基金会就《港区国安法》颁布前提出了数点意见,分别为言论港独、最低刑罚、最终证据认定权、外籍法官、两法抵触等。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的经民联议员梁美芬认为,港区国安法被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等於与《基本法》有着同等法律地位。
她认为这些做法绝对是违法22条第3款,涉嫌「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有机会违反港区国安法新订立的「颠覆国家政权罪」。
他又指,如判国及窃取国家机密之罪行,在现时《港区国安法》之下未有涵盖,他认为若建制派在立法会换届後能够取得37席以上,港府应就23条立法问题提上议程。